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- 巾帼文明岗 - 制度建设  
行风廉洁制度
发布时间:2015/12/7 16:12:38  来源:本站  点击量:6576

一、不准独自一人到被担保客户处从事业务活动。

二、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或收受被担保客户财物。

三、不准以工作之便向被担保客户(包括与业务相关的客户内部关键人员)借款。

四、不准直接或变相要求被担保客户报销任何票据。

五、不准接受被担保客户的特意吃请或娱乐活动。

六、不准推诿扯皮或有意拖延业务操作时间,坚持“首问负责制”。

七、不准发生不文明行为,端正服务态度,坚决杜绝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等现象。

八、不准泄露本公司和被担保客户及相关人员的任何信息。

九、不准发生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。

十、不准发生其他损害公司和客户形象、利益的行为。



上一条:创建口号
下一条:培训教育制度
 
 
Copyright (c) 2023 http://www.gygxdb.com/    All Right Reserved.    蜀ICP备12003413号-1
版权所有: 广元市广信农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      您是第474812位访客    今日访问41次    技术支持: 程友科技

川公网安备 51080202000058号